前 言
为贯彻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监测方法,用于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生物类化合物 [包括洗衣粉酶等]的浓度。
本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友信等。
工作场所空气中
生物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生物类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生物类化合物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详情请咨询本公司,咨询电话:63555151
|